第六章 初涉爱河

那个让我流连于缅因州的姑娘叫作伊莎贝尔・亨利(Isabel Henry)。我想同她结婚,尽管当时我才19岁,还没上大学。此后五年间,我只心系于她一人,直到我遇到了现在的妻子。伊莎贝尔比我大两岁,是社交圈的明星,当时正同一个叫作约翰・艾莫斯(John Ames)的年轻人约会,艾莫斯富有英俊,刚从哈佛大学毕业。我是在一位叫作康韦・彭德尔顿(Conway Pendleton)的朋友帮助下同伊莎贝尔结识的,康韦是我在胡恩中学的哥们儿,是个急性子的金发小伙,那年夏天我把他邀请到卡姆顿做客。

一天晚上,我和康韦正在一家高尔夫俱乐部跳舞,伊莎贝尔和艾莫斯露面了。他们走进来时,所有人都停下来看着他们。她是我所见过的最可爱的姑娘。她有一头金发,眉毛颜色很深,脸型有点方,仪态非常优雅——她走起路来双肩自然地往后压。艾莫斯穿着黑色的无尾晚礼服,衬衫雪白,系着黑色领结,下穿白色法兰绒裤子,看上去非常出众。对我而言,他们是高高在上、遥不可及的人物,但我那哥们儿彭德尔顿却径直跑去搭讪。随后,我迫不及待地将彭德尔顿拖出舞池,开口问道:“她怎么样,康韦?她怎么样?”

“老天,汤米,她跟我们认识的姑娘完全不一样!她棒极了,非常有趣。”

那年夏天的社交季节,伊莎贝尔一家颇受瞩目。他们来自费城,过着一种我从未见识过的生活。伊莎贝尔的祖父曾买下一小块延伸到佩诺布斯科特湾中的半岛,将它改造成家族的私人后院。伊莎贝尔的母亲出自费城最赫赫有名的比德尔家族。他家的宅邸从外面看去非常低调,内里却彰显出主人不凡的见识和品位。我曾注意到她家里四处都摆放着外国杂志,他们玩西洋双陆棋,那玩意儿我连听都没听说过。

我让康韦将我介绍给伊莎贝尔,我耐心等待,直到约翰・艾莫斯离开,然后开始对伊莎贝尔展开攻势。我们断断续续地见了四五个星期的面后,我终于把她抱在怀里,亲吻了她,并且告诉她说:“伊莎贝尔,我爱你。”

她回答道:“我也爱你,汤米。上帝知道,我曾经努力不让我自己爱上你,但我做不到。”本来我应该从那时就开始担心,但相反,我只是欢欣雀跃地回了家,心里就像有小鸟在歌唱,激动得一晚上没睡着。我开始整天跑去见她。伊莎贝尔的父亲是个亲切的人,很有学问,但在家里做不了主,她的母亲亨利夫人才是家里的掌权者。他们曾邀请我到他家的游艇上过夜或是到府中共进晚餐。一在桌边坐下,亨利夫人就会开始说些暗讽我的话。她会描绘某场花园聚会,“莱昂内尔・史密斯一家人也在那儿”,然后她会转向我说:“当然了,你肯定不认识他们喽。”每次吃过饭离开的时候,我都灰头土脸的。

我的父亲很喜欢伊莎贝尔:他觉得她气质高贵,而比德尔家族是名门望族。但如果伊莎贝尔和我结婚,那将是一场灾难。亨利夫人肯定会让我一直都不痛快。实际上,我觉得伊莎贝尔自己也没看出多少我本身的优点。一天我们开车出去,她对我说:“我很有钱,你也是。我觉得我俩不应该去工作。我们应该把钱合起来,然后四处旅行。”

大概有两年时间,我俩非常亲密。她同父母住在一起,我在布朗大学上学期间,我们经常约会。转折的时刻在我21岁时来临。那是1935年夏天,我到波士顿接了伊莎贝尔,打算开车前往缅因州。大概到了罗克波特镇附近,我们翻过一座山,面前出现了一个岔路口。这时她开口说道:“汤米,我们别在卡姆顿停了。我们一直开去蒙特利尔登记结婚吧。”这个提议非常诱人。但我转念想到了我们两家之间的距离。于是我回答说:“我觉得我们不该那么做。你家人永远都不会原谅我,我妈妈也会很生气。”

于是我们还是开去了卡姆顿。几个星期之后,伊莎贝尔告诉我一切都结束了。我的心都碎了。我回到布朗大学,接下来一年多都没有约过女孩子。亨利夫人后来成功地为她女儿撮合了一桩门当户对的婚事,并且活到大概95岁的高龄。她一直很富有,每年秋天都会到巴黎丽思卡尔顿酒店住上一个月,采购当季时装。许多年后我在那里遇到过她一次。我下楼走向大厅,跟她打招呼:“亨利夫人,你好啊。”

她回答说:“汤米・沃森,你现在可成了大人物了。有空一定要到费城来,我请你吃饭。”

如果你在1933年做客布朗大学,能清楚地看到大萧条带来的影响。校园看上去破旧不堪,相当多的学生面黄肌瘦。他们中有许多人每天从像波塔基特那么远的地方坐公车上学,只因为负担不起寄宿费用。

不管怎样,我属于那少数一拨,我们这帮人手头宽裕,过着奢华一如大萧条之前的生活。我加入了厄普西隆兄弟会,该兄弟会以其喜好玩乐而著名。周一到周五,每晚我们都一起到城里去,在彼得摩尔酒店喝酒跳舞。我们有自己的公寓、自己的汽车,生活放荡不羁。周末的时候我们会驾车前往佛蒙特州的滑雪胜地,或是去全美最著名的女校史密斯学院或瓦萨学院里泡妞。

身处这种环境下,我内心经受的撕扯甚至比绝大多数不知前路为何的肄业生来得更激烈。我过着花花公子般的生活,但我能看到整个国家正处在极大的经济困境中。我感到强烈的冲动,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最终却连举手之劳也没能尽过。我同我那帮哥们儿一样,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但他们的父亲都是共和党人,我的父亲却是一个公开的新政拥护者——一个民主党人。

这些年里,我和父亲相当疏远。他此时已年届六十,开始赢得国际声誉,成天忙于社交和商务活动。每隔几周,他都会给我写封长长的信,信里充满说教,还夹杂着他曾在IBM销售会议会场上张贴过的那些标语口号,比如什么“追求完美”“成就自我”,而那些信,我都是匆匆扫一遍就丢掉。

我有大笔金钱可供挥霍。家里每月给我300美元——大概是当时美国普通家庭一月收入的两倍。而我必要的开销只有学杂费和置装费。父亲从未过问过我怎么花钱。每次我们见面,他都会说:“儿子,你钱够不够花?”然后又塞给我几百块钱。而我会花得一分不剩。不过古怪的是,我从未知晓自己到底有多富有。我名下有笔信托基金,当然,是以IBM的股票形式保存着,而父亲从未告诉过我具体数目。每年他的会计师会来找我一趟,让我在一张空白的所得税税单上签字。会计师对此的解释是他还没来得及把单子填好。这样的事情不止贯穿我的大学时代,还在我毕业之后十年间继续上演,直到我有了自己的孩子。

三个月后,我大学的第一张成绩单出来了,正在1933年圣诞节前。我接到一个电话,让我去见学监山姆・阿诺德(Sam Arnold),之前我曾同父亲一起见过他。阿诺德先生胖胖的,有张和善的圆脸,总是在微笑。“好吧,沃森同学,”他对我说道,“这些分数可不大看得过去。这可不像是你会在大学里有所作为的样子,你得加把劲了。”他的语气很严肃,不过眼里有着善意的闪光。学监大人同我这样的谈话每学期都会进行一次。我是个极差的学生,但他一直容忍着我。而我的父亲则压根没有督促过我要在学校好好表现。后来,当我问他,为何我的成绩如此糟糕,而他还任由我待在大学里时,他说:“我觉得对你来说,在一个秩序井然的地方偷偷懒要比让你放任自流好得多。”

第六章 初涉爱河

当我最终实现了自己最大的梦想:学会驾驶飞机之后,我就很少去上课了。大一那年9月,我在经过仅仅五个半小时的教学之后便成功地进行了首次单独飞行,那肯定也算是个纪录了。飞行感觉何其美妙!我很有天分,立即便上手了。我倾尽所有投入到这件令我为之疯狂的事情中去:我的身心、我的财力,从中获得了极大的自信。有时我会在半夜爬起来,开车跑去停机坪,飞上一个小时。停机坪管理员对学生们相当放纵——甚至不禁止我们在黑暗中飞行。大一那年冬天,我最大的冒险经历就是加入红十字会空运队,往东海岸的南塔基特岛运送食物。美国东北角毗邻加拿大的区域被称为新英格兰地区,包括了缅因州、新罕布什尔州、佛蒙特州、罗得岛州、康涅狄格州和马萨诸塞州,那里的冬天漫长酷寒。我大一那年南塔基特港遭遇了数十年来第一次冰冻封港,一时间岛上居民获得食物的唯一途径就是通过空运。我会在新贝德福德将救援物资装上飞机,然后送达南塔基特岛。父亲发现我自己开起飞机来之后从未责备过我。我猜我俩都下意识地认识到这样一个事实:对于飞机的看法,我们必然会存在不同。他只是借由林德伯格之口给了我一些建议(其时他们已是朋友):“告诉我的儿子,永远不要在疲劳的时候飞行。”

在我入读布朗大学之时,父亲和母亲已经从肖特山镇搬去了纽约,并进入了上流社会圈。在社交季节,即每年的10月到次年5月,他们遵循着一套极有规律的日程安排:周一晚上同别的几对夫妇一起去看歌剧,一周之中会赴两次晚宴和一次慈善宴会,此外每隔几周还会举行一次IBM内部餐会。父亲希望结交纽约每一位重要人物,最终他做到了。20世纪30年代初,他成为了纽约商会的领袖,并开始同诸如小约翰・D·洛克菲勒(John D.Rockefeller Jr.)、亨利・鲁斯(Herny Luce)之类的大人物来往。他参加了探险家俱乐部,结识了洛维尔・托马斯(Lowell Thomas)和海军少将理查德・拜尔德(Richard Byrd)。对拜尔德南极考察队的资助中,父亲也有一份;拜尔德因而将南极一处山脉命名为“沃森悬崖”。他来过我家很多次,我对他无比崇敬和钦佩,因为他是第一个飞越北极点的人,而且他看起来与我父亲是真心相交,而不只是出于金钱目的。父亲喜欢收集重要人物的签名照片,把它们摆在起居室的一架豪华钢琴上。其中有张钢铁大王查理・施瓦布(Charlie Schwab)的照片,上面写着:“致汤姆・沃森,商务机器之王。”钢琴上还曾摆过一张墨索里尼的照片,是在墨索里尼声誉尚好——至少是在某些方面——的时候照的,父亲一知晓意大利法西斯主义犯下的恶行,那张照片就消失无踪了。

我在大学期间,父亲最有影响力的朋友莫过于罗斯福总统本人了。1932年罗斯福竞选总统时,父亲出过不少力,因此在罗斯福以压倒性优势击败胡佛入主白宫后,父亲获得了出入总统府的资格。后来父亲曾告诉我说,他第一次前去拜见总统时,差点彻底毁掉了总统对他的好感。那是1933年夏天,纽约商会听闻罗斯福总统试图通过《国家复兴法案》对商业行业的工资和生产加以控制,一时间人心惶惶。于是父亲自愿前往华盛顿,请求总统高抬贵手。

他向罗斯福总统致以问候,然后说:“总统先生,我到这里来是想告诉您,纽约的人们觉得您在商业调控方面做得有点过火了。商业行业是该好好管管,但我们也相信此事应该从长计议。如果您做得太过分,会对已经苟延残喘的商业造成毁灭性打击,我们这些人就全完了。”

罗斯福摇着头说:“听着,汤姆,你回去告诉你那些银行家和实业家朋友,我没时间担心他们的未来。我正在想办法拯救这个伟大的国家。我相信我会成功的。要是我成功了,我不仅拯救了他们,也拯救了所有的人。”

这些话使父亲的想法发生了彻底的转变。他看到了罗斯福肩上的千钧重担,于是想助其一臂之力。那次拜见总统是父亲最后一次为保守势力说话。他过去常常告诉我说:“在平常商人眼里看来是对的事情,对于整个国家而言几乎总是错的。”接下来的一年,父亲对美苏建交表达了公开的支持,因此重获罗斯福总统的欢心。当时罗斯福正遭到批评说他对布尔什维克的态度太温和了,而我父亲是少数支持他的商界领袖之一。自那之后,父亲成了总统相当亲近的朋友。每个月有那么一两次,父亲会向总统先生献策——有时是应总统的要求,有时是出于自愿。罗斯福的手下有时甚至会索取父亲的日程安排表,以便总统需要的时候能够及时联系上他。我看过许多罗斯福总统给我父亲的回信。这些信让父亲自豪得不得了,他甚至把它们随身放在口袋里,到处炫耀。父亲和母亲经常去纽约的海德公园饮茶,那里是罗斯福总统的私邸,有几次他们还受邀在白宫过夜。这在我们家可是了不起的大事。

罗斯福对父亲给予的支持感激不已,因此在20世纪30年代中期曾提议让我父亲出任商业部长或是驻英国大使——这个职位随后落到老约瑟夫・P·肯尼迪(Joseph P.Kennedy)头上。父亲通通拒绝了,因为他不想离开IBM。不过,他以自己的方式为总统效劳:担当罗斯福在纽约的非官方代表。举个例子,如果瑞典王储古斯塔夫将到美国进行访问,罗斯福的某个手下就会给我父亲打电话说:“您愿意为古斯塔夫举办一场午餐招待会吗?”

而当父亲应下此事,他所要做的只是按下一个按钮。他手下有一整个部门,除了筹备公司聚会和其他重大宴会之外什么都不干。招待部门会列出一张宾客名单,如果来宾人数在一百至二百之间,他们将在全美著名的联合私人会所(Union Club)安排这场豪华午宴,费用全由IBM公司支付。父亲将此视为一种既聪明又得体的方式,不仅能宣传公司形象,又能锻炼高级主管——而且能为总统尽一己之力。宴会上,父亲会请来红衣主教斯佩尔曼主持赐福仪式。宴会厅里将设置一个讲台和若干餐桌,精心布置的餐桌前端将摆放有封面交叉绘制着两国国旗的菜单和贵宾身份卡。我相信,单单那菜单,一本就值个0.75美元。父亲曾为许多来访的要人举办过这样的午餐招待会。罗斯福曾经说过:“我负责在华盛顿招待他们,而汤姆则负责在纽约招待他们。”父亲为此感到非常荣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