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IT业的罗马帝国(微软-Microsoft) 第1节 双雄会

1981年,在硅谷的库帕蒂罗市苹果公司的总部,举行了一次微机领域的世纪双雄会。事业正蒸蒸日上的苹果公司的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邀请了刚刚拿下IBM PC操作系统合同的微软公司创始人比尔·盖茨洽谈合作事宜。乔布斯给盖茨看了新设计的麦金托什个人电脑以及漂亮的基于图形界面的操作系统。还沉浸于拿下IBM大合同的盖茨一下子给镇呆了。这种基于图形界面加上一个小小的鼠标的操作系统比他们的DOS不知道要强多少倍,前者使得计算机的操作比以前方便了许多。盖茨马上意识到,眼前这种虽然还不完善的操作系统代表了今后的趋势,而微软当时产品线上所有的东西都显得寒酸而落后。那一年,乔布斯和盖茨都是二十六岁。虽然两个人都是科技工业界的新星,但是没有人意识到未来年产值万亿美元的个人电脑工业,将由这两个人来争天下。正春风得意的乔布斯当时并不了解盖茨这个人,他只是知道微软做事情蛮快蛮好,请盖茨来的目的是让微软替苹果开发应用软件。如果时光能倒流,乔布斯一定不会举行这次双雄会,因为后来大家都知道盖茨和微软是不会甘居人下的,他们一旦瞄上哪个领域,哪些领域原有的公司的灾难就不远了。乔布斯在这次会晤中显得很傲慢,因为他有麦金托什这个宝贝在手。而在合作的谈判上,出了名的谈判高手乔布斯又斤斤计较。这两点都让盖茨很不喜欢乔布斯,但他还是促成了交易,他答应为苹果开发三种应用软件,因为他对这种图形界面的操作系统本身感兴趣。

在计算机领域双雄的第一次交手中,乔布斯在合同上得到了一些小便宜,但是,盖茨才是真正的胜利者。二十六岁的乔布斯虽然是科技奇才,但是当时毕竟阅历和经验都不足。他太大意了,他无论如何不会想到在他面前这个衣着随便,带着永远擦不干净的厚厚的眼镜的计算机虫,日后几乎要了苹果的命。当时,在乔布斯眼里,微软不过是一个靠卖BASIC起家、阴错阳差拿到IBM合同的小小的软件公司(连它的名字都是微软件),无论如何不能和他那个开创了整个微机工业的苹果相比。我们无法得知微软1981财政年度的收入,因为它在1986年上市时只公布了1984年以后的财政情况。但是可以肯定,微软当时的收入是微乎其微的,因为即使是在高速发展了几年后的1984年,微软已经为世界上80%微机提供操作系统时,它的营业额不过区区一亿美元。直到1990年微软发布Windows 3.0并称为软件霸主时,它的营业额才达到苹果同时期的五分之一。乔布斯不是神仙,很难料到比自己小得多的微软以后会威胁到自己。

毫无疑问,乔布斯不经意的错误等于告诉了盖茨今后个人微机操作系统发展的方向。我想,如果乔布斯年龄大上个二十岁,他不会犯这个简单的错误。我在学校的老板贾里尼克院士以前在IBM当任要职,因此我们经常去IBM作报告,每次去以前贾里尼克都要确认我们报告的每一页内容是已经公开发表过的。原因很简单,IBM有世界上最好的科学家和工程师,他们可以用比你还快的速度将你没有发表的想法实现、申请专利并发表。在这次双雄会上,乔布斯犯下的错误有两方面,首先,他自己没有意识到操作系统在今后整个微机工业中的重要性,否则他不会过早地给别人看他还没上市的设计;第二,也是更重要的,他给谁看都可以,就是不该给盖茨这个人看。

乔布斯和盖茨都意识到了微机及其相关工业将是一个大产业,事实证明这确实是一个万亿美元的大产业。我们在前面已经分析过,计算机工业比任何行业都容易出现垄断公司。乔布斯和盖茨都想做垄断者,但是他们的方式不同。前者是想做原来IBM那样的垄断者,从硬件到软件全部垄断,这后来证明是行不通的。而盖茨天才之处在于,它在微机工业刚刚开始的时候,就意识到只要垄断了操作系统,就间接垄断了整个行业,因为操作系统和别的软件不同,是在买计算机时预装好了的,一般用户没有选择权。而其它的软件用户则有选择权。所有的应用软件又必须在操作系统下开发。因此,操作系统必然会在自由竞争后,率先出现赢者通吃的垄断局面。二十年前,IBM、微软和苹果三个公司都有垄断微机操作系统的可能性。另外三个公司Novell,太阳和Oracle也有可能从中分到一杯羹。二十年后的结果是微软一家独大,不仅后三家公司设想的网络操作系统没有成功,IBM和苹果这两个曾经"雇佣"了微软的公司,也都被当年的店小二打的落花流水。虽然说条条道路通罗马,但是成为罗马帝国的路只要一条,就看谁能找对了。

让盖茨和乔布斯生于同一时代是一件很遗憾的事,因为他们两个人注定要有一人成为失败者。在技术嗅觉上,乔布斯好于盖茨,但是,在商业眼光和经营上,盖茨要强于乔布斯。